1987年WHO的合理用藥標準有5條:(1)開具處方的藥物應適宜;(2)在適宜的時間,以公眾能支付的價格保證藥物供應;(3)正確地調劑處方;(4)以準確的劑量、正確的用法和用藥時間服用藥物;(5)確保藥物質量安全有效。